2017-12-07 15:00:41 来源:惠州日报 阅读数:
6日下午,市十二届人大法制委员会第三次会议召开,统一审议《惠州市罗浮山风景名胜区条例(草案修改二稿)》。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陈华贵参加会议。
陈华贵提出,要认真梳理有关意见建议,进一步修改完善条例草案,全力确保在三审之前形成一个更高质量的条例草案修改稿。要严格按照时间节点,做好法规草案的三审及表决工作。要继续充分发挥法制委员会组成人员在统一审议中的重要作用,做到理论与实际结合、法律知识和业务知识结合,努力在统一审议中发挥更大的作用。
记者了解到,根据市人大常委会今年立法计划的安排,《惠州市罗浮山风景名胜区条例(草案修改二稿)》将在本月下旬提交市人大常委会进行第三次审议并表决。
惠州日报记者黄晓娜 通讯员马学青 邓 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