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惠阳公安成功规劝A级涉毒嫌犯投案自首

2017-12-22 14:54:36   来源:     阅读数:

  2017年12月15日,惠阳区公安分局成功规劝省厅A级涉毒通缉犯刘某炜到公安机关投案自首。

  2017年3月29日,在省公安厅禁毒局部署指挥下,惠州市公安局禁毒支队、惠阳区公安分局成功侦破“省目标2017-134”制贩毒品案,涉案8名嫌疑人被公安机关抓捕归案,其中同案嫌疑人刘某炜为躲避公安机关的打击,一直潜逃在外,被省公安厅列为A级涉毒通缉犯。

  惠州市公安局党委高度重视,副市长、市公安局局长林春生专门作出指示,要求市、区两级公安机关立即组织精干力量,务必将在逃人员刘某炜缉拿归案。市公安局党委委员、禁毒办主任、市公安局副局长黄闻坚率缉毒支队同志专程到惠阳指导开展追捕工作。对此,惠阳区副区长、公安分局局长闫健平立即召集分管缉毒局领导、缉毒大队成立追逃工作专班,研究制定追逃方案,定期听取追逃进展情况汇报。

  自2017年4月起,惠阳区公安分局缉毒追逃专班辗转深圳、东莞、广州、珠海等多地市对刘某炜实施追捕,并多次驱车前往其老家陆丰甲子镇。在陆丰市公安局的大力支持下,惠阳区公安分局追逃专班与陆丰瀛南派出所民警一同多次上门,耐心细致地做其家属规劝工作,晓之以情、动之以理,向其家属讲明政策,指明出路,表明公安机关对打击毒品违法犯罪的态度和决心,奉劝刘某炜尽快向公安机关投案自首,争取法律的从宽处理。

  在公安机关民警的耐心劝导和教育下,刘某炜家属深受感动和启发,并表示一定会全力配合公安机关劝刘某炜投案自首。2017年12月15日上午,刘某炜在其家属的陪同下到陆丰瀛南派出所投案自首,目前已移交至惠阳区公安分局。

  至此,“省目标2017-134”制贩毒品案9名案犯全部归案。

  (惠州日报记者匡湘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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