监督工作

有效遏制腐败蔓延势头实现“两降两升”

2017-06-09 10:21:25   来源:惠州日报     阅读数:

  

  6月8日,闫宝璋做客“惠民在线”论坛与网友在线交流。 惠州日报记者王建桥 摄

  6月8日上午,市委常委、纪委书记闫宝璋做客今日惠州网 “惠民在线”论坛,围绕“强化党风廉政教育,巩固反腐败斗争成果”主题与广大网友进行在线交流。

  关键词 查办腐败

  有效遏制腐败蔓延势头实现“两降两升”

  主持人:我们在报纸和电视上经常看到全国各地贪官被查的新闻。请问我市查了多少贪官?

  闫宝璋:近年来,惠州各级纪委紧紧围绕惩治腐败“减存量、遏增量”的目标要求,持续加大办案力度,特别是严肃查处 “三类人”(十八大后不收敛、不收手,问题线索反映集中、群众反映强烈,现在重要岗位且可能还要提拔使用的领导干部)以及不作为、慢作为、庸政懒政怠政行为。

  我市2015年立案846件,2016年立案1006件,今年1~5月立案521件,立案数在全省21个地级以上市排在前列。经过持续高压反腐惩贪,当前我市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实现“两降两升”,即2016年检举控告类信访举报量下降,涉及处级干部的初次举报量下降,人民群众对我市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满意度上升,对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防止“四风”反弹表示有信心的比例上升。这些充分表明,我市与全国一样,腐败蔓延势头得到有效遏制,反腐败压倒性态势已经形成,全面从严治党赢得了人民群众和社会各界的支持拥护。

  关键词“拍苍蝇”

  两年来排查处分“苍蝇”1509人

  主持人:有网友问,如今中央反腐力度很大,但还是存在“小官大贪”“小村大腐”的现象。请问市纪委如何拍这些“苍蝇”?

  闫宝璋:近年来,市纪委监察局坚决贯彻落实中央纪委和省纪委关于“惩治微腐败”的决策部署,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基层延伸。我们主要采取了三个方面措施:一是深入开展农村基层党员、干部违纪违法线索排查。从2015年4月至今,全市共排查出线索总数3907条,立案1933件,结案1575件,给予党纪政纪处分1509人,移送司法机关39人,排查活动取得了较好成效;二是对贫困和集体经济薄弱村扶贫政策落实情况进行入户核查;三是对农村基层违纪违法线索排查结果进行异地抽查复核。

  接下来,我们会继续加大对基层腐败行为的查处力度,发现一起、查处一起,如果大家发现这方面的问题线索,欢迎向我们举报。

  关键词 整治“四风”

  暗访曝光“四风”问题151个

  主持人:现在中央八项规定落实抓得这么紧,我市还有党员干部顶风违纪吗?

  闫宝璋:在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整治“四风”方面,市纪委主要采取了以下几项措施:一是建立暗访常态化机制。紧盯年节假期、关键少数、特殊区域,围绕突出“四风”问题,加大暗访和问责力度。利用省作风举报网、“惠民在线”、电子监察中心、网络问政平台、聚集“四风”栏目、“12345”电话热线等渠道,形成对“四风”问题强大监督合力。截至目前,播出暗访节目11期,曝光问题151个,立案21人,调离辞退2人,诫勉谈话109人,谈话提醒102人,责令检讨34人,通报批评45人。二是开展万众评公务活动。每年对7个县(区)和市直及驻惠136个单位进行评议,通过依托信息系统、服务对象测评,每月在《惠州日报》和惠州市政府门户网站上公布排名的评议方式,对排名末位的4个单位的班子成员进行改进作风的集体提醒谈话,倒逼机关单位改作风、提效能。三是加大问责力度。党的十八大以来,我市共收到群众关于作风建设方面的举报投诉376件,立案41人,党政纪处分57人,18人移送司法机关,387人给予诫勉谈话等其他处理形式。

  虽然我们整治“四风”力度很大,但仍有个别党员干部顶风违纪、我行我素、不收手不收敛,导致公车私用、公款旅游、违规发放津补贴、收送礼品礼金等现象时有发生。接下来,我们将继续严肃查处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行为,做到抓铁有痕、踏石留印,坚决纠正“四风”,紧盯老问题,关注新动向,坚决防止反弹回潮。

  关键词 治理“为官不为”

  去年来查处“为官不为”问题171起

  主持人:有网友提问,如果有些政府部门人员在工作中推诿扯皮,办事态度不好,有“不作为”现象,市纪委会管吗?

  闫宝璋:近年来,市纪委监察局一直非常重视抓党员干部不作为、慢作为等“为官不为”问题,对重大方针政策执行不力、重大项目推动不及时、执法不严、监管不到位等问题及时查处问责。比如,今年年初,对中央环保督察组移送的66个重点问题,我们在全市逐一进行责任倒查,共对属实的40件案件133人进行责任追究,有效整治了环保方面 “为官不为”的突出问题。2016年以来,全市查处“为官不为”问题171起,处理171人,给予党纪政纪处分147人,并通报曝光11起典型案例。

  为了治理“为官不为”和鼓励干事创业,针对一些党员干部存在的“不求有功、但求无过”“怕出错、怕问责”等现象,我市去年制定出台了《惠州市贯彻落实“三个区分”原则治理“为官不为”问题的实施意见(试行)》,把正面激励改革创新与整治 “为官不为”结合起来,既宽容党员干部在履职担责中的失败失误,又严肃查处不作为、慢作为等行为,激发干部干事创业积极性。

  最近,我们又专门制定了《关于推行 “一线问责法”的实施意见 (试行)》,明确提出对贯彻执行不力、懒政怠政、失职渎职等三大类23种情形实行问责,同时明确9种问责方式,对在一线工作不担当、不负责、不办事的党员干部,进行严肃问责。接下来,市纪委监察局将根据市委开展影响营商环境专项治理的部署,专题开展“不担当、不作为、慢作为”治理,从严整治“为官不为”、懒政怠政等不良现象,努力营造风清气正的良好发展环境。

  关键词 避免“灯下黑”

  以更高标准更严要求约束纪检监察机关

  主持人:有网友提问,纪委是监督别人的,那么谁来监督纪委呢?纪委如何做到避免“灯下黑”问题?

  闫宝璋:加强对权力运行的监督和制约,把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是党的十八大以来管党治党、标本兼治的鲜明特色,有权必有责,用权受监督,纪检监察机关也不能例外。

  纪检监察机关作为党内监督的专责部门,必须标准更高、要求更严,必须按照“打铁还需自身硬”要求,不断加强内部监督。我们强化责任、从严教育、从严管理、从严核查、从严监督。此外,我们还成立了惠州市纪检监察机关内务监督委员会,选聘人大代表、党代表、政协委员以及法律、审计、新闻和企业界人士作为委员,对纪检监察干部进行监督。此外,坚持严把干部入口关,对新进和新提拔的纪检监察干部实行个人有关事项报告和个人档案 “双核查”,保证干部素质。

  我们认为,各级纪委必须坚持正人先正己,要监督好别人,首先要先监督好自己,所以对纪检监察干部监督工作一刻也不能放松,对纪检监察干部同样做到有信必核、有案必查、违纪必究,绝不手软、绝不姑息,努力打造一支忠诚、干净、担当的纪检监察队伍。欢迎广大网友继续对我们进行监督,提出宝贵意见和建议。(惠州日报记者游璇钰 通讯员惠纪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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