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验交流

惠州深化提升“法制副主任”的品质内涵

2016-07-28 15:38:43   来源:惠州日报     阅读数:

范和村“法制副主任”周运妙(左)经常为村民提供法律咨询等服务。

  范和村“法制副主任”周运妙(左)经常为村民提供法律咨询等服务。

  核心提示

  今年2月19日,全国普法办公室印发的《2016年全国普法依法治理工作要点》中第12点提到:“积极推行村(居)法律顾问、法制副主任、企业法律顾问等制度,提高基层治理法治化水平”。这是继我市实施普法读本《乐乐的成长经历》和《惠民一家的法律故事》全覆盖工程被司法部肯定后,司法部对我市普法工作亮点品牌的再次肯定和推广。

  市司法局副局长黄育辉的办公桌上,各式文件如匆匆过客“来了又走”。

  但有一些文件,一直都在案台———《惠州市村(居)委“法制副主任”示范点考核评分表》、《惠州市村(居)委“法制副主任”示范点考核验收实施细则》以及每天由基层报送上来的示范点工作简报等,其中“年龄最大”的一份文件是《关于推进村(居)委“法制副主任”工作制度示范点的方案》,落款日期为2014年10月21日。

  示范目标

  以重点村(居)为突破口推动整体水平提升

  “法制副主任”制度是我市整合社会法治资源,推进基层社会依法治理的重要探索,从2009年我市开始试点村(居)“法制副主任”制度以来,一大批法律志愿者赶赴村、社区,受聘担任村(居)委“法制副主任”,并在2012年底实现了村(居)“法制副主任”制度全覆盖。

  2014年10月,为加强村(社区)法治建设,切实发挥“法制副主任”在农村和社区民主法治建设中的作用,打造基层普法依法治理工作精品,使“法制副主任”制度得到进一步巩固、完善、提高。我市开始着力于“法制副主任”制度示范点建设,深化提升“法制副主任”制度的品质与内涵,助力基层治理法治化。

  “法制副主任”制度示范点建设的“应运而生”,旨在充分发挥示范点的示范、带动、辐射作用,以重点村(居)的突破,推动整体水平的提升,

  近两年,我市“法制副主任”制度示范点建设推进状况到底如何?日前,市司法局相关工作人员、《惠州日报》记者共赴基层,一探究竟。

  前期实践

  “法制副主任”从来就不是外人

  “周律师,我的一个朋友最近在县城买了套房子,办理按揭贷款时出了点小意外……”在惠东县稔山镇范和村,一村民详细讲述着。范和村“法制副主任”周运妙手中的笔也一直在本子上飞快地记录着,对于村民提出的问题,无论涉及哪方面,她总是这样认真倾听。

  对于村民来讲,这个来自广东达伦律师事务所的“小姑娘”,似乎从来就不是外人,因为她既是律师,也是范和村的“法制副主任”,更是群众的贴心人。

  周运妙同前任“法制副主任”史学军一样,经常到范和村为村民解答法律问题。

  在任范和村“法制副主任”期间,史学军每月到驻点村定期回访,并到该村“法制副主任”工作室坐班至少两次。

  史学军“上任”时,范和村已是有名的“马铃薯种植专业村”。在2014年10月份的一次回访中,史学军与村干部一起,为村民专门讲解了我国关于农业种子、农产品订单合同、原产地标志证明、组建农业专业合作社等方面的法律法规,一场“及时雨”就这样助推和服务当地村民的“马铃薯主打产业”发展。

  去年9月,周运妙从担任范和村“法制副主任”起,如何巩固范和村法治化成果,更好地为村集体、为村民做实事这个问题一直萦绕在她心头。

  深圳一家旅游公司提出与范和村委会合作,共同开发建设范和古村客栈项目。“引进社会投资建设本村旅游业是一把双刃剑,若用得好,能有效整合资源,推动本村旅游业发展,提高村民收入;若因管理不善,也可能会导致本村环境被破坏,甚至引发新的社会矛盾。”周运妙说。

  为此,周运妙对合作项目进行全方位的分析,并与村委会干部共同探讨合作项目的法律风险,审核并完善《合作协议》,明确了双方的合法权益。

  基层治理

  民主法治建设只有起点没有终点

  范和村于2012年11月29日被评为“广东十大最美古村落”,2013年5月19日被中国民间文艺家协会命名为“中国古村落”,这也是我市唯一获此殊荣的村落。

  “作为基层治理的重要手段,民主法治建设不可或缺,只有起点,没有终点。”范和村党支部书记吴桂申介绍说,近些年,范和村逐渐从较为单一的渔业经济,发展到集旅游、农业开发等经济形式并存的局面。而对外经济活动的逐渐增多,必然会遇到越来越多的法律问题。“村集体、村民如何在市场经济的大潮里保证自己的合法权益是亟待解决的问题。‘法制副主任’恰好弥补了这一需求。”

  远见卓识

  “法制副主任”全覆盖1年10个月后启动示范点建设

  “但是,只有‘法制副主任’的全情投入还远远不够,示范点建设还包括很多其他的软硬件建设。”黄育辉介绍说,在“法制副主任”制度实现全覆盖并取得良好效果后,市司法局就开始着手思考如何继续深化这一创新性制度的发展。

  经过研究,市司法局决定推进、完善村(居)“法制副主任”示范点建设,希望其发挥示范、带动、辐射作用,以重点村(居)的突破推动整体水平的提升,使“法制副主任”制度得到进一步巩固、完善、提高。“但是‘法制副主任’示范点到底应该是什么样子?应该怎么建?大家心里都没有底。”市司法局局长陈少青表示,为此,市司法局多次组织法律专家、工作者以及律师等相关人员开展大量调研,并不厌其烦地进行集中研讨,最终确定了示范点建设标准。

  很快,《关于推进村(居)委“法制副主任”工作制度示范点的方案》正式印发。这一天是在我市“法制副主任”制度实现全覆盖的1年10个月后的2014年10月21日。

  “《方案》就强化示范点标准化建设等提出了详细要求,甚至会详细到具体的工作事项。比如,强化示范点标准化建设就包括推进经济社会协调发展;助力基层组织建设,推动 “四民主工作法”;开展法治宣传教育和法律服务;“法制副主任”工作条件保障等内容。”陈少青介绍说。

  完善提高

  范和村近几年未发生重大刑事治安案件

  就在“法制副主任”忙着服务村集体和村民时,范和村“两委”班子也没闲着,投资30万元建起了社会综合服务站和“法制副主任”工作室,为村民提供法律咨询、治安联防、矛盾纠纷调解等服务,其中调解成功率达98%。在“法制副主任”的引导帮助下,村民们都能自觉遵纪守法,为推进该村法制化进程打下了坚实的基础。

  《方案》出台后,范和村“两委”班子决定立即启动“法制副主任”示范点建设,按照标准深入这一制度在范和村的进一步深化完善,更好地服务村民、更好地推动民主法治村建设。

  吴桂申介绍说,村“两委”干部同“法制副主任”商量后,一致把普及法律知识作为工作重点,期待通过“学法、普法”提高村民知法、懂法、守法等法律知识水平,进一步增强法律意识。

  近几年,范和村未发生群体性上访事件,没有发生重大刑事、治安案件,无民转刑、民转非案件发生。

  范和村只是我市 “法制副主任”示范点建设的一个缩影,全市迅速实现了村村达到标准化、“村村都是‘法制副主任’制度示范点”的目标,基本可以满足我市基层群众的法律服务需求。

  全新起点

  畅所欲言提供新思路或成全新起点

  “对于民主法治建设,我们时时刻刻都紧紧抓在手上,从未放松。”陈少青表示,为检验示范点建设成果,确保各项工作落到实处,市司法局在去年7月出台了《惠州市村(居)委“法制副主任”工作示范点考核实施细则》及《考核评分表》,检查验收我市“法制副主任”示范点建设工作成效。

  此次的考核对象为县级以上村(居)“法制副主任”示范点,具体内容及分值包括:组织保障、民主法治建设、“法制副主任”履职情况、“法制副主任”工作保障、“法制副主任”台账资料、示范点成效等,并明确了加分的条件。

  考核实行分项量化,分优秀、良好、一般、较差4个等级,考核结果作为考核基层民主法治建设、申报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等工作的重要依据。2015年度市十佳“法制副主任”和十佳民主法治村(社区),绝大多数出自“法制副主任”示范点建设考核优秀村(社区)。

  今年3月29日,市司法局组织召开了村(居)“法制副主任”制度示范点建设座谈会。当天下午,市司法局调研组到惠东县范和村实地考察,全面了解示范点建设的基本情况和存在问题,并为示范点建设建言献策。

  广东卓凡律师事务所主任杨择郡在座谈中建议,开展示范点建设要注重对象选择、主体确定、服务内容和方法创新,要开展合法性宣传,并利用好互联网思维。

  惠州学院副教授柳春慈则提出,示范点建设要把法治的思维、方式、理念引入到基层社会治理的秩序中,让内生和外生力量协同共生,使之自动、自主、持续运转起来。

  畅所欲言中,决策者们听到了全新的、全面的思路。此次座谈会,或许会成为我市新一轮深化“法制副主任”制度建设的起点。

  (惠州日报 本组文/图 本报记者付巨晗 通讯员汪金牛 邬伟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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